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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改革中的分歧与争议

    肯尼亚自1991年正式开启了其宪政改革的步伐,但进展相当缓慢。2000年《肯尼亚宪法审查法》的通过给宪政改革带来了新契机,并加快了改革的步伐,几经修改和辩论,最终形成了《2005年肯尼亚宪法草案》。期间,肯尼亚人对宪政改革的进程有各种争议和分歧,其中引起全国性关注、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有5个。

    (一)政党制度的改革问题

    1982年,肯尼亚国民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使一党制的政党制度合法化,此举引发了执政党与反对派和社会民主人士的矛盾。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肯尼亚开始了全国性的有关肯尼亚政体的大辩论。各反对派头面人物纷纷登场,而且提出了明确的政治纲领: (1)废除一党制,实行多党制; (2)撤销1982年关于实行一党制的宪法修正案; (3)解散议会,举行大选; (4)就政体问题进行全国公民投票。④面对反对派的要求和改行多党制的呼声,莫伊政府并不为之所动。莫伊总统和执政党其他领导人曾多次表态抵制,强调在肯尼亚这类多部族、且部族意识较强的国家,多党制会导致建立许多以部族为基础的政党,进而引起部族冲突和社会动乱,不利于国家的统一、稳定、和平与发展。⑤在此思想的指导下,莫伊政府严厉地镇压了反对派的活动:逮捕了以肯尼斯·马蒂巴(KennethMatiba)为首的反对派代表人物,出动防暴警察镇压反对派组织的群众集会,并最终导致了肯尼亚独立后规模最大的全国性骚乱。

    (二)选举制度的改革问题

    1990年12月,迫于国内反对派的强烈要求和西方国家的强大压力,肯尼亚最终改行多党制。但是,尽管从法律上讲肯尼亚实行了多党制,允许众多政党的存在,由于莫伊及肯盟充分利用了执政党掌握的各种资源和选举制度上的有利安排,加之反对党力量的相对弱小和分散,最终使莫伊在1992年和1997年大选中蝉联总统。因此,从1991年12月开始实行多党制到2002年的第三次多党大选,肯尼亚实际上处于多党制下的一党制状态。因此, 1992年大选后,肯尼亚国内要求宪政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1997年年中,反对派提出了“不改革,就不能举行大选”的口号,强烈要求改革宪法中使执政党处于优势地位的选举制度,以确保自由和公正的选举。

    在选举制度改革的问题上,执政党与反对党再次发生争议,其焦点在于选举委员会的重新设立、议会中由总统提名和直接任命的12名议员的名额分配和宪法审查委员会的设立等问题。经过两个多月的紧张讨论,双方最终达成一致。1997年10~11月,肯尼亚议会通过多项立法,彻底解决了选举制度引发的矛盾。

    (三)宪法审查委员会代表的名额分配问题1998年12月,肯尼亚通过了《1998年肯尼亚宪法审查法》(the Constitution ofKenyaReview Act 1998),并决定设立宪法审查委员会,全面负责肯尼亚宪法的改革工作,为宪政改革带来了转机。

    随后的一年中,肯尼亚宪政改革毫无进展。从表面看,主要是因为执政党肯盟和两大反对党(民主党和国民发展党)在宪法审查委员会的代表名额分配上存在难以调和的分歧。按照《1998年肯尼亚宪法审查法》,宪法审查委员会由25名成员组成,其中13名成员由议会内10个政党按议席比例分配,另12名成员由民间团体分配。据此,执政党坚持认为,它应占7席,其余6席中民主党占2席(原定3席),国民发展党1席(原定2席),其余名额由其他小党分摊。①两大反对党坚决反对此方案,多次斡旋无果,宪政改革进程宣告搁浅。

    2000年10月,肯尼亚国民议会通过《2000年肯尼亚宪法审查法》,并根据该法案设立了肯尼亚宪法审查委员会。2000年11月,亚什·格海(Yash PalGhai)教授被任命为宪法审查委员会主席,这一任命受到肯尼亚政界和商界人士的普遍欢迎,打破了宪政改革的僵局。②从此,肯尼亚宪政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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